肯定是不合法的,应该全额发放!我表姐最近在家办公就遇到类似的案例。表姐在一家网络私企上班,2月3日,公司就通知员工正式复工,只是因为近期疫情依然严重,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允许员工在家办公,并且薪资按照100%正常发放。一开始,表姐非常开心,跟家人亲戚都说公司还是非常人性化的。一方面,不用上下班坐公交减少了很多感染风险,另一方面,在家还能照顾老人和小孩。只是好景不长,没过两天,公司就发邮件通知,所有在家办公的人,按照60%的工资发放,而选择在公司上班的人还是按照100%正常发放。这让表姐陷入了苦恼,月入过万的她,薪资缩水将近一半,家人劝她不要太在意,毕竟赚钱是永远的,生命要珍惜。表姐还是不服气,查阅劳动法,看看法律是否有保障,希望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表姐这样的情况,是目前很多在家办公,公司不能发放全额工资的一个缩影。
其实,近期针对疫情的特殊情况,人社部专门下发通知。2020年1月24日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也就说,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而不是单单的60%。在家办公属于正常劳动,所以,应该全付工资,只是这个标准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工资。以北京为例,凡是居家办公的员工,根据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地方施行的还不一样,比如: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总之,这段时间,还没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居家办公应该按照标准工资全额发放。如果在家办公只是按照60%发放,那一定是不合法。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向当地劳动局举报投诉。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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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说社保〕观点: 在家办公是特殊疫情时期而实行的紧急应对措施,也属于正常上班,公司应该正常给员工发放全额工资,按照60%标准发工资一般来讲是不合法的。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也就是说,为了防止***肺炎的传播,很多公司都优先***用灵活办公方式在家办公,但是,在家办公也属于正常上班,公司可以打卡考勤、分配任务和指标,使用原有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员工,考核达标发放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1.公司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复工;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公司需要跟员工协商一致,在情况允许的话签订待岗协议。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所以,如果公司受疫情影响严重,可以和员工协商一致停工停产,不过得在待岗首月正常发放工资,从次月开始发放当地执行标准的生活费(北京市规定员工待岗期间,公司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的工资作为生活费)。
2.因为员工被隔离或者确诊患病,导致的不能正常复工;
根据《人力***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一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实施隔离措施或***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报酬。
因此,员工因为有疑似症状被隔离的,在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报酬应当全额支付(包括津贴及补贴),直到员工确诊患病或者解除隔离恢复正常上班。
员工如果被确诊患有***肺炎,应正常根据当地工资支付标准发放医疗期工资(北京市规定医疗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我有个朋友小蒙跟题主一样遇到这个情况,本来公司通知2月10号开工的,但疫情未解除,又好多同事都没法返回工作地,很难到公司职场上班。他们公司是电商公司,方便在远程办公,所以老板决定全体员工在家办公,但是全体员工的工资只发合同约定的60%。小蒙及公司的小伙伴都很气这件事情,但又不知道怎么办?昨天跟我聊起这个事情。我是这么跟她说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家办公这段时间,公司按60%工资发放是不合法的。我们来具体分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未提前协商并同意解除、员工未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事由的,在合同同期内有效。劳动合同包含工作职责和劳动报酬等,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2. 再者员工在家远程办公,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完成公司设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所以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及面试约定(晋升/加薪)发放工资。
也就是说,现在大家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还未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情况下,远程在家办公也是帮公司完成工作任务,付出了辛苦的劳动行为。所以,企业必须全额支付大家的工资。而不是60%的工资,这属于克扣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项的相关处理规定,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有约定遵从约定;无约定的,合同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
跟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能来源于自然因素,比如地震、台风、海啸等;也可能来源于社会因素,比如***调控、军事行动等。
这是不合法的哟,应该按照100%正常发放工资。当然前提是你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按60%工资发放,合法吗?为什么呢?
如果你是在家办公,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提供了合同约定中的工作量,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正常发放工资。
居家办公期间,完成了工作量,工资是照发的。北京人社局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也就是说,居家办公,只不过是换了一个工作地,如果你能在家里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那么自然是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来给你发放,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当然,如果说你的工作是不能居家完全完成的,居家工作工作量少了很多,由于现在一般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果你没有完成绩效的话,那么自然会影响你工资的发放。
有可能在你居家办公期间,只给你发放你的基本工资,因为你没有完成绩效,绩效工资无法完全发放,那么有可能你到手的工资就只有平时工资的60%。这种情况是可能出现的。
不过如果企业是一刀切的规定只发放平时工资的60%,那这样的规定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是对企业的正当权益有损害的。
当然话又说回来,疫情期间,如果你的企业受影响比较严重,营业收入大幅减少,无力承担工资的支付,那么考虑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面对这种不可抗力,员工也应该体谅企业,同舟共济,不然企业如果都倒闭了,连60%的工资都没有了,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比如西贝餐饮董事长贾国龙就公开表示,贷款发工资撑不过三个月,此后就得到了很多员工的支持,有的员工主动要求延迟发放工资,员工和企业是一条船上的人,也希望都能够相互体谅,共渡难关。